| 伦勃朗 |
| 作者:伦勃朗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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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勃朗·哈门斯·凡·兰(Rembrandt1606.7--1669.10)17世纪的荷兰崇尚肖像画,其中佼佼者应首推天才画家伦勃朗·哈门斯·凡·兰。伦勃朗一生作了数以千计的油画、铜版画和素描,肖像画所占的比重最大。那时的肖像画由于新兴市民阶层的要求,都带有一定的情景性,并不是纯粹的肖像。伦勃朗首先为自己的家庭成员画了不少肖像,如读圣经的母亲、扮作花神的妻子、戴铜盔的哥哥、穿教士服的儿子,还有那幅最富代表性的,画家本人搂着妻子莎士基亚高举酒杯的夫妻肖像等。这些肖像都有特定的情景。这是荷兰肖像画,也是伦勃朗肖像的主要特色。 其次,肖像画之在荷兰建立共和国后兴盛起来,也是荷?quot;小画派"产生的重要原因(所谓荷兰"小画派"即专以小幅画面来满足更广大市民阶层的装饰需要),那时除了风景、静物、风俗画外,肖像画是最盛行的"商品画"。荷兰这时确已使绘画商品化了,它与以前从属于贵族和教会的关系绝然不同,而且绘画受商品规律的制约,也是绘画本身的解放。 荷兰的新兴资产阶级喜欢绘画,首先从肖像画开始,特别是各种行业公会团体的出现,团体性肖像作品成了肖像画家的热门"生意"。不少画家为了迎合订件人的庸俗口味,往往把人物画得不真实,技术上只追求表面效果。伦勃朗当然也参加这个创作行列,不过总览他的肖像艺术,可以以他40岁为分界线,即在此以前,技巧虽然也很熟练,但缺乏独创性。此类作品也包括他早期那幅著名的《杜普教授的解剖学课》(1632年)。这一幅《多比与抱羊羔的安娜》,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他在那阶段在其他绘画体裁上的艺术表现。 其时伦勃朗只有20岁,还在家乡莱登生活,在艺术上带有一种风格摹仿的性质。伦勃朗原是莱登大学法律系的大学生,但他一心眷恋绘画,读了一个短时期后就退学,向当地画家扬·凡·斯瓦宁堡学了三年绘画,至1623年,才转入阿姆斯特丹的拉斯特曼画室。这幅画即是他在这个画室受了三年意大利古典画法的教育后完成的作品。从画上的形象结构和透视表现来看,伦勃朗的绘画基本功已趋成熟了。 此画的题材取自基督教圣经以外的犹太教典故。多比,是流亡于亚述境内尼尼微的犹太教徒,传说是希伯来律法的坚守者。他广行施舍,掩埋死人,热心行善,却突然双目失明。多比的近亲之女撒拉7次出嫁时,新郎也都在新婚之夜见害于魔鬼。多比与撒拉只得祷告上帝。上帝差遣天使来进行调解,终使多比双眼复明。这里描绘的是多比失明后在房内向上帝祷告的情景。老妻安娜抱来羔羊,它是旧约全书的象征物。老婆婆嘱他求上帝宽恕时,愿以羔羊祭献。 此画作于1626年,约39×30厘米,现归瑞士卢塞恩市一位叫泰森·波涅弥扎的男爵夫人收藏。

《浴女》
伦勃朗所塑造的女性,从不以性感去诱惑观者,而是用来自女性自身的魅力,即亲切、自然、真实的体态打动观众。 这幅入浴的女子像,描绘的是他原来的女仆、后来的妻子亨德里克治。画家从生活小节中描绘女性另外的一面,即真烂漫的孩子气。这是一幅心情愉快时即兴写生的肖像画,提着连衣裙、蹑手蹑脚地探步下水的亨德里克治,显示出女性特有的娇态,既胆怯,又温柔,富有一种自然天成的美感,这些特质都在她毫无修饰的姿态中和低垂的脸上表现出来。 画家以粗犷的笔触,充满激情地描绘连衣裙,运用明亮与黝暗交织的色彩描绘环境,尤其是那如镜般的池塘倒影,使这位可爱的荷兰女子生动地展现于观众面前,表现了人与环境的自然美感。

《达那厄》
达那厄是画家最喜欢表现的希腊神话题材,但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流派,画家创造的达那厄艺术形象传达的美学观念和蕴含的思想感情是不相同的。 伦勃朗笔下的达那厄与别的画家不同,她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体现了画家所处的时代精神和独特的审美理想。画中的达那厄不是提香笔下的少女,而是一位成熟的荷兰妇人,从时代来审视属于荷兰独立之后新时代的社会理想反映;从现实来考察,画中人是以他的夫人作模特创作的,既真实又有美学意义。 在伦勃朗的艺术语言中,明显地受到卡拉瓦乔强烈明暗对比的聚光法影响,但决不等同于卡拉瓦乔的明暗法,它不仅聚光,而且有丰富的明暗层次感,他的用光是为了传达思想,不仅仅是突出形象。在这一幅作品中,他运用了一种火一般的暖光聚于达那厄整个形象,使这一形象呈现出极为鲜明的蓬勃朝气和对未来美好理想的追求和向往。

《沐浴的贝特莎伯》
据《圣经》传说:以色列王大卫在阳台上散步,看见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子正在沐浴,她是部将乌里亚之妻贝特莎伯,便立刻差人送去一封亲笔求爱信。为了达到占有他人妻子的目的,大卫设计让部将乌利亚去前线与强敌作战,乌利亚必战死疆场无疑。上帝为惩罚大卫罪孽,使他们的头生儿子死去,后生第二子为所罗门,极其精明能干,终继大卫王位,成为以色列王。刚出浴的贝特莎伯正手执大卫的来信,陷入进退两难之境地。 实际上画家所描绘的纯粹是一位普通荷兰女子出浴图,仍旧是他的女仆亨德里克治。尽管圣经上说她是一位绝代佳人,可是画家却丝毫没有把她画成理想的美女,他以真实的笔触塑造了一位充满人性的平凡女子的裸体形象,精心地刻画了她略带忧愁的面容和无可奈何的神情,此刻正处于良心和痴情难分难解的矛盾之中。 伦勃朗所描绘的人体是不加修饰的,用真挚的情感塑造有血有肉的人体,既没有希腊人那种理想完美的造型,也没有虚饰夸张,只是把生活中看到的本来面貌再现出来,使人感到真诚亲切。美就在真实之中。

《多比与抱羊羔的安娜》

《蒂尔普医生的解剖课》
荷兰原来是尼德兰的一部分。16世纪时,一个富庶的尼德兰,却被当时最封建与落后的专制国家西班牙所统治着。尼德兰人民经过几十年的革命斗争,才使北方诸省首先获得了独立,1609年,成立了荷兰共和国。 荷兰独立后,经济迅速获得发展,在随之而来的思想自由中,产生了新兴的民族美术趣味。美术很快从神话和宗教的狭窄范围中解脱出来,把描绘对象推向更广大的现实生活领域,便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为这一阶级所特有的贪图安乐的观念。在17世纪,荷兰美术中的肖像画成了最繁荣的画种。画家伦勃朗·哈门斯·范·兰即是当时最有影响的肖像画代表。《杜普教授的解剖学课》是当时阿姆斯特丹外科医生行会委托伦勃朗画的团体肖像画之一。画面上右侧那个主要人物,即是医学博士杜普教授,其余七人也都是真实的人物。我们会发现这是一幅富有情节性的肖像画。作为团体肖像画,当时大多数作品也如我们今天习见的团体像照片一样,是平均排列的。而伦勃朗所创作的这幅肖像,则与众不同,他将人物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把所有被画者组织在特定的情节之中。这种风格是深深被画者所欢迎的,于是伦勃朗的订件应接不暇了。 尽管如此,但每个被画者的"肖似"必须符合要求。此画作于1632年,其时画家才26岁。伦勃朗的创造性肖像风格已风靡整个阿姆斯特丹。当然,有时也因其中一位被画者未被摆在显著地位而提出抗议。所以,肖像画的收入虽然不少,但常常由于纠纷也不得不重画一幅。我们从这幅画上看到了画家的构思能力:教授在讲述解剖原理与手术实践的方法,显得十分老练的样子,其余的则凝神察看,聆听老师的讲述。光线是从左边射来的,正好落在尸体和所有人物的脸上,使人物的脸部被描绘得更正确传神。这种情节性肖像画不仅反映了荷兰新兴资产阶级对绘画的新要求,也展示出那个时代对于科学的探求精神。 此外,为了满足订画者的愿望,伦勃朗把8个人的姓名写在一张纸上,让画上其中一个人拿在手里,这种蛇足,是不得已的。在那个时代,被画者的姓名能留在画面上是最高要求,画家就作了这种巧妙的处理。不仅如此,画家还在右下角斜放着一本很大的解剖学讲义,这一道具从构图上看,也是艺术家的高妙经营。此画现藏在海牙毛里茨海斯美术馆,全画约有169.5×216.5厘米大。

《参孙被弄瞎眼睛》
伦勃朗于1632年定居阿姆斯特丹,28岁时与一位名门闺秀莎士基亚结婚,这时他的绘画声誉已初步确立。莎士基亚原是画家认识的一位美术商威廉布尔克的表妹,伦勃朗是被邀给她画像时认识的,两人一见钟情。伦勃朗坚决要娶她,可她的亲戚不同意。自小失去双亲的莎士基亚是已故吕华顿市长的女儿,并拥有一笔相当大的遗产。伦勃朗不顾一切反对,几经努力,这对恋人终于成了眷属。 婚后伦勃朗集荣誉、财富与家庭幸福于一身,真是得意非凡!我们从他于1634年画的那幅《画家及其妻莎士基亚》上,可以看出他当时的兴奋状态:他身佩宝剑,抱着美妻,高举酒杯,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有点得意忘形了。随着画誉的高涨,收入也增多,加上妻子的陪嫁,他买了漂亮的住宅,添置了珍贵的古玩,煞是一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儿。30岁后,他创作了一批以神话和宗教题材为主的油画,如《基督被抬下十字架》(1633年,藏慕尼黑)、《该尼墨得斯被劫》(1635年,藏德累斯顿)、《丹娜埃》(又译《达那厄》,1636年,藏列宁格勒)等,这些作品反映着伦勃朗追求装饰性、探索光的色调的兴趣,他个人的画风虽不明显,但是在缓慢地形成中。这幅《参孙被弄瞎眼睛》即属于那一时期作品。 参孙出典于圣经旧约,他是以色列第七十五代的士师,琐拉人玛挪亚(manoh)的儿子。长大后受耶和华的爱护,成为力大无比的勇士。他曾路杀雄狮,用谜语难客,把火炬绑在狐尾上烧毁敌人的庄稼等,使侵略者非利士人感到束手无策,十分恼火。后得知参孙已娶非利士妓女大利拉为妻,便向她贿赂了一千一百舍客勒:要求她配合,图谋杀害这个以色列民族英雄,让她从参孙口中探出他的力大无穷的秘密。 参孙在妓女百般引诱下,终于向她吐露自己力量的源泉是在他的头发上。大利拉晚上灌醉了勇士,剃掉了他的头发,终被非利士人拿获。非利士人向他横施酷刑,最后又挖去了他的双眼。但忽略了参孙的头发过一段时间仍会长出来的。参孙在地窖里关了一段时期后,头发又长出许多。终于在非利士人审询他时,他抱住两根大柱子,摇动房屋,使三千多非利士人与他同归与尽。这里描绘的是参孙在地窖里被非利士人挖去眼睛的一幕。此画作于1636年,全画约有235×302厘米大,现藏德国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市国立美术馆。

《夜巡》
伦勃朗·范·兰,是继肖像画家哈尔斯之后,最杰出的现实主义大师之一。意大利文艺复兴大师达·芬奇说:一个画家仅仅能画肖像,还不能称之为巨匠。伦勃朗不仅善于画肖像,还画了不少历史画和风俗画,且是一位难得的风景画大师,在铜版画方面也有突出的成就。伦勃朗的艺术,正处在荷兰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欣欣向荣的年代,文化艺术得以发展的基础是民族解放后的自由思想,以及由民主革命培养起来的对生活的热情。 伦勃朗(1606.7-1669.10)是莱顿一家磨坊主的儿子,父亲让他上大学,想使他成为法律家。由于天性爱好绘画,伦勃朗只上了六个月大学就休学了。他先从鹿特丹的一位画家学艺,十七岁时去阿姆斯特丹,进了一位崇尚意大利画风的、很有名声的同乡画家拉斯特曼的画室。功成名就之后,伦勃朗的第一批作品是画他父、兄、母、姐的肖像,其中以他的一幅戴金盔的兄长肖像最出色,显示出了画家新的探索成果:用光的明暗强烈对比手法,突出形象的主要部分,造成心理刻画的效果。这种画法使主题鲜明,尤其受光部分的质感极为强烈,画面的其余部分则很暗,欧洲的美术史家称之是"紫金色的黑暗"。不久,他的巨幅《杜普教授的解剖课》(1632年作)的集体肖像画,又确立了他的艺术声誉。这种带风俗性的集体肖像画,是时代的需要。在照相术未问世以前,资产阶级同业公会都喜欢悬挂这种画。 可是,在17世纪40年代,他画的一幅《夜巡》(1642年),竟引起了一场对他极为不利的诉讼,给艺术家带来了悲惨的晚年。油画《夜巡》的事件经过是这样的:1642年,阿姆斯特丹射击手公会(荷兰市区一种保安武装,受商行雇佣,他们自己组成一个职业公会)请伦勃朗绘制一幅巡警生活的群像画,准备张挂在射击手同业公会的房间里。题目原来并不叫《夜巡》,伦勃朗在画上把这批射击手巡警处理成以班宁·柯克为中心,整个射击手连在白天要去执行一项紧急任务出发前的情景。画面涂上的一层亮油由于年久而呈现黄褐色,才被误认为“夜景",(在本世纪40年代,洗掉亮油后,才发现是白天的光线)。画家没有按照订货者的要求,细致地画出每一个人的肖像,而是有节奏地处理这些巡警们,使画面成为一幕富有戏剧性的整体:右侧击鼓者的神气,左边挑着旗帜的巡警形象,班宁·柯克正在与他的少尉威廉·凡·雷伦勃克谈着话;其余人物都被安排在中景和后景。有的在擦枪筒,有的在举长枪,大有当年荷兰人民进行解放斗争的那种阵势。可是由于明暗变化强烈,有的人就被处在暗影中。这样一幅富有战斗性的构图,由于每个人的形象的清楚程度不同,便引起了轩然大波。巡警们因为出同样的钱不能在画上有同等的地位向画家提出抗议。画幅遭订货者的拒绝。为了索回画金,公会把此事诉诸法庭,并对画家进行大肆攻击;加上伦勃朗曾以他的妻子莎士基亚的裸体为模特儿画过一些宗教题材的历史画,而遭到维护旧道德的人们的非议。伦勃朗很快蒙受事业上的严重挫折,从此,订画者疏远了他。 不久画家妻子莎士基亚去世,虽经双重打击,画家没有动摇自己的创作道路,他遗世独立,不去迎合当时资产阶级的胃口。油画《夜巡》无论从艺术性或思想性上看,都是无可指责的。伦勃朗坚持不修改,是坚持他的艺术信念和为人民所敬仰的现实主义艺术原则。可惜,在17世纪40年代,荷兰的资产阶级已失去了革命时期的进步性,他们只能欣赏肤浅、庸俗的东西,他们的艺术欣赏能力反映出意志的没落与情操的低下。伦勃朗对他们大声吼叫:崇高么?你们不是都戴着宽檐的高顶帽吗?!他真有点后悔把他们画得过分理想了。 此画于1915年从射手总部移到阿姆斯特丹市政府时,因墙面不够高(全画为370×444厘米),又被两个门口的距离所限,竟被当事人割去了四沿不少面积,特别是左边被切掉两个多人。从现藏于伦敦国家美术馆的一幅由龙敦所绘的临摹本看,此画原来的构图的宽深度比现在的还要充分得多。这是一幅在人物群像上经过深思熟虑、充分体现荷兰革命时期的射手们的爱国主义精神的杰作,可以作为一幅历史画来欣赏的。此画现藏阿姆斯特丹国立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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