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禁高校有偿服务 义务教育法即将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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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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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在即,教育部等部委昨天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也严禁高校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并从中牟取不当利益。
昨日,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三部委派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今年秋季开学时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任何地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实行。严禁将国家规定之外的收费项目纳入“一费制”中;严禁擅自提高“一费制”收费标准;严禁学校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学校为学生统一办理保险、征订和购买教辅材料……
教育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昨天下发紧急通知,强调各地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预算内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年初预算安排和全年预算执行结果均实现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要求,严禁将学校收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挤占、截留、平调、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继续稳定高校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坚决遏制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准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也不准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严禁高校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并从中牟取不当利益。要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
“义务教育法”有望修改
由教育部起草、国务院法制办最终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由原来《义务教育法》的18条增至95条。新增内容基本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包括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提高教育质量问题,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均衡发展问题,家庭贫困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问题,以及课程和教科书问题等。
义务教育法的修订有望今年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前不久,国务院法制办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参与提出修订议案的740名代表发放了征求意见稿。18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对修订义务教育法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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